碳排放权交易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聚焦气候变化经济学学科前沿,紧跟国家碳达峰与碳中和的重大战略需求,碳市场建设和运行中的重大理论和关键问题开展多视角、多领域的综合及跨学科交叉研究。为更好发挥中心协同研究的特色和优势,根据中心建设工作要求与部署,碳排放权交易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现开展2023年度开放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课题选题指南
碳市场:
1.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及发展对策研究
2. 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研究
3. “双碳”目标下碳排放交易机制的减污降碳效应研究
4. 充分发挥中碳登国家级功能平台作用的研究
5. 中国打造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核心枢纽研究
6. 中国打造国际碳金融中心研究
7. 气候投融资相关问题研究
8. 碳金融相关问题研究
9.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研究
10.欧洲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影响研究
11.数字经济驱动碳市场、碳金融发展的研究
12.国家及地方“双碳”目标实施路径等研究
绿色低碳发展:
13.“双碳”目标下区域环境协同治理机制与路径研究
14.“双碳”目标下制造业协同创新发展测度及提升路径研究
15.“双碳”目标下企业数字化治理与绿色发展协同优化研究
16.“双碳”目标下链主企业数字化减碳的协同效应研究
17.“双碳”目标下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研究
18.“双碳”目标下促进能源转型的技术和政策体系研究
19.碳排放区域划分和减排路径研究
20.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研究
21.碳风险对企业财务政策的影响与对冲策略研究
22.数字普惠金融对中小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研究
23.金融创新驱动碳密集型产业升级路径研究
24.农业绿色生产的生态价值评估及补偿机制研究
25.数字经济驱动双碳发展研究
26.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演变及对策研究
27.气候风险的评估方法与统计测度研究
28.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法律问题研究
29.全球能源贸易体系与中国能源安全研究
30.碳中和远景下世界能源结构变化研究
二、课题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 国内外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产业部门和其他单位等科技工作者,均可提出资助申请。鼓励与中心研究人员联合申请。
(二) 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须具有一定的团队组织、协调能力,并具备较高与申报课题相关的专业素养能力。
(三) 课题申请人须为课题实际负责人,能保证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该课题研究。
(四) 课题申请人与主要成员只能选择一个申报课题,不得同时申报多个课题,也不得作为其他课题的主要成员申报。
(五) 课题申请人能够运用学科与技术专长展开课题研究,并形成具有学理指导、资政参考的实际成果。
(六) 已作为课题责任人承担中心资助课题且尚未结题的申请者,原则上不予资助。
三、资助经费与政策倾斜
(一) 开放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为6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为3万元。
(二) 获准立项的重点课题支付启动经费3万元,一般课题支付启动经费1.5万元;课题完成并验收通过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三) 有中心研究员作为项目组成员联合申请者并具有实质性合作的予以优先资助。
四、申报要求
(一) 申请人认真填写《碳排放权交易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电子版于2023年6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ets@hbue.edu.cn,邮件主题及申请书名称均为“姓名+2023年开放课题”。
(二) 申报截止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06月20日止。
(三)2023年7月20日前公布课题立项结果。获批课题,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并盖章后邮寄至中心办公室,地址见后。
五、结题要求
(一)研究期限:截至2024年8月31日前。逾期课题做撤项处理,追回已拨付资金。
(二)课题结项成果形式为学术论文、咨政报告等,课题成果必须与申报课题题目高度相关。
(三)课题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碳排放权交易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英文: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for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 Co-constructed by the Province and Ministry)”。
(四)课题结题严格按照学科的学术标准执行:
1重点课题结题须满足条款①,并满足条款②、③中的任意一项,具体如下:
① 撰写3000字研究报告1份;
② 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湖北经济学院认定的中文二类或英文B+级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湖北经济学院期刊分级目录见附件2、附件3);
③ 完成咨政报告1份且需有正省部级及以上部门(单位)的成果采纳应用证明或领导批示;
2 一般课题结题须满足以下条款①和条款②、③任意一项,具体如下:
① 撰写3000字研究报告1份;
② 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湖北经济学院认定的中文三类或英文B级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湖北经济学院期刊分级目录见附件2、附件3);
③ 咨政报告1份且需有副省部级及以上部门(单位)的成果采纳应用证明或领导批示。
(五)对于上期承担中心资助课题结题为优秀的,课题主持人再次申请中心课题,将优先考虑资助。
六、联系方式
电 话:027 81972207
18971610405(周老师) 18906308797(王老师)
邮 箱:ets@hbue.edu.cn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湖北经济学院明辨楼112室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中文学术期刊分级目录(2021).pdf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英文学术期刊分级目录(2022).pdf
附件3:碳排放权交易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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